鹤壁市红十字会宣传信息“三审三校”制度
一、信息写作审校标准 一审一校:信息写作人员或宣传工作负责人为初审责任人。要求审核信息内容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内容真实,时效性强。认真校对,解决和消除信息所存疑点、错别字,清除文法修辞差错,把好真伪关、知识关、文字关。 二审二校:综合服务部负责人为复审责任人。要求审校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重点校对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特别是对文字内容的中心主题、质量和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原则性审核等。 三审三校:信息内容分管领导为终审责任人。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对信息表述准确性、所涉业务规范性等信息质量进行审定;做好政治类表述规范审核,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重点校对重要表述、专有名词等,避免政治性、思想性差错。 二、政务新媒体和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审校标准 一审一校:政务新媒体和官方网站编辑人员或宣传工作负责人为初审责任人。初审应逐字逐句逐画面审核信息全部内容,严格按照有关媒体信息发布规范,对内容进行整理和编辑加工。 二审二校:综合服务部负责人为复审责任人。复审应审读全部信息内容,并对版面搭配是否协调,色彩是否合适等进行审定。 三审三校:媒体编发部室分管领导为终审责任人。主要负责对信息的舆论导向,包括政治性、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信息的准确性、敏感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 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报请市红十字会主要领导审定。 附件:鹤壁市红十字会政务新媒体和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 鹤壁市红十字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鹤壁市红十字会政务新媒体和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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