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
一、总则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一条“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第十二条——执行救援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适用范围:鹤壁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参照执行;市外重特大自然灾害在河南省红十字会指导下启动。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区域联动、协同配合;快进快出、物走账清、公开透明、高效运转。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部门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红会系统应急工作指挥协调;特别重大灾情时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帮助。 办公室:官网通报灾情及救助情况,款物信息汇总统计及对外公布;救灾热线扩充及人员培训;值班、通讯、车辆、安全等后勤保障;社会捐赠物资接收、储存、运输、出入库、发放执行等。 赈灾救护部:统筹协调灾害应急工作,召开救灾协调会议;组织灾情评估,拟定救助方案和款物分配方案;统筹救援队伍及设备调度;维护灾害管理系统和博爱通系统运行;第一时间向省红会通报重大灾情申请援助;Ⅰ、Ⅱ级响应时组织人员赴灾区一线。 组织宣传部:灾害应急救援宣传和新闻发布;救灾募捐活动开展及捐款接收管理;捐赠发票开具、证书制作发放;红十字志愿者招募、组织、管理。 各县区红十字会:编制本县区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通过灾害管理系统上报灾情(2小时内初报,24小时内书面详报);汇总本县区灾情数据及款物使用情况报市红会;做好救助款物管理发放。 三、日常应急准备 (一)组织体系建设 搭建市、区县两级红十字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建强市级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应急志愿服务队伍。 (二)灾前预警与备灾(常态化) 办公室接到预警后1小时内传达至各县区及救援队,重大预警电话+短信双通知。 启动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双人值班,通讯24小时畅通,车辆待命。 备灾仓库物资盘点维护,建立库存动态台账,低于安全线立即补货。 提醒各县区做好风险排查,救援队进入备勤状态。 (三)培训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各县区同步开展。深入开展应急救护“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宣传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险与自救互救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不断提高应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四、灾情信息报送处置 (一)灾害信息共享 与同级应急管理、消防、地震等部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收集掌握灾情动态。 (二)灾情报送 严格执行灾情逐级报送要求。县区红会接到灾情报告后,2小时内通过灾害管理系统初报(受灾人数、转移人数、急需物资等),24小时内书面详报,市红会同步向省红会通报。核实汇总灾情数据,开展灾情评估,研究制定救灾救援及人道救助方案。 (三)灾情超处理能力响应 灾情超本级处理能力立即向省红会报告。 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评估灾情,确定响应等级并启动预案,各部门30分钟内进入应急状态。 Ⅰ、Ⅱ级响应时成立由会领导牵头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赴灾区一线指导。 灾情控制后由领导小组宣布终止响应。 六、救援队伍调派与现场救援 (一)救援队伍调派与出动 统筹组织救援队伍派出工作,向相关区县红十字会及市级应急救援队下达出队指令。救援队完成人员、装备集结,赶赴指定救援区域。机关各部室、救灾备灾中心按分工同步开展募捐接收、志愿者调度、宣传舆情、后勤保障、督导检查等配套工作。 (二)现场救援与物资调拨 赈灾救护部调度救援队前往灾区(市无疆公益救援队、各县区救援队等),在市、县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救援。 现场搭建指挥帐篷、生活保障区、临时仓储。 配合政府转移安置群众,搭建帐篷,分发生活物资,开展心理疏导;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优先保障。 物资发放“五个一”:一份接收回执、一本发放台账、一张签收单据、一次张榜公示、一轮回访评估。捐赠物资原则上3天内拨付到位,不得积压。 (三)救援期间信息报送 救援期间定期向市红十字会及前方指挥机构报送救援进展、物资消耗和实际需求,遇突发险情、人员伤亡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即时上报。同步做好一线灾情、救助工作动态的收集整理和逐级上报。 七、社会捐赠动员与管理 经批准后依法发布募捐倡议,公布官方渠道,启用“博爱通”系统。 捐款须开具公益性捐赠专用收据;捐赠物资需提供捐赠函登记入账;定向捐赠严格按捐赠人意愿执行。 赈灾救护部拟定分配方案,款物及时拨付。 至少每3天通过官网、公众号公示捐赠款物接收和分配明细,接受社会监督。 接受纪检、审计、社会、媒体四方监督;实施成本据实列支,不提取管理费。 八、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组织宣传部统一口径,经审核后发布灾情及救援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渠道: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地方主流媒体。重大灾情通过省红会上报总会。 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配合政府做好过渡期救助,重点关注特困群体。市、受灾区县红十字会联合开展灾后灾情与需求评估,参与制定当地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由受灾区县红十字会负责具体落地实施。统计博爱家园等基层阵地受损情况,向省红会申请重建项目。定期向社会通报捐赠款物拨付进度和重建项目进展,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 十、总结归档与工作优化 响应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总结,盘点物资消耗、评估响应效率。救援任务结束后,有序组织救援人员安全撤离,救援队伍向市红十字会提交工作报告。市红十字会归集整理全流程救援工作资料,分类归档留存。结合任务开展情况组织复盘评估,分析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适时修订优化本级应急预案,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关键机制保障 信息化支撑:灾害管理系统(灾情上报)、博爱通系统(捐赠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系统。 队伍体系:市无疆公益救援队、各县区救援队、消杀队、医疗队、心理队,全国红会系统已建八大类1000多支救援队,可请求跨区域支援。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物资保障:建立布局合理、管理科学、储备充足的备灾体系。 通信和信息保障: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灵活的应急指挥体系。 监督审计:接受审计、纪检、社会、媒体四方监督;实施成本据实列支,不提取管理费。 十二、联系方式 鹤壁市红十字会 0392-3328670 浚 县红十字会 0392-5522178 淇 县红十字会 0392-7136168 淇滨区红十字会 0392-3353129 山城区红十字会 0392-6879053 鹤山区红十字会 0392-2317672 开发区红十字会 0392-3382229 示范区红十字会 0392-3221208 |